为便于供货商及时了解政府收购信息,依据《财政部关于展开政府收购意向揭露作业的告诉》(财库〔
依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归纳危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备查询数据汇交和质量审阅方法》要求,省级需依照0.3%的份额,对各地查询数据作用进行检查复核,并要求于4月30日前完结。
注:“预留面向中小企业收购金额”栏依照财政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收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方法的告诉》(财库[2020]46号)的规则履行。
本次揭露的收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收购作业的开始组织,详细收购项目状况以相关收购公告和收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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