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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小区变压器坏了终究该由谁买单!

发布时间:2023-12-23 10:56:15 作者: 新闻中心

  7月26日14时20分,爱民小区业主反映家中停电,国网杜蒙电业公司当即派抢修班组赶到停电现场进行勘查,经现场排查发现:7月28日上午,物业贴出公示,说是线路老化,变压器烧了,需每户交纳55元的费用,更换新的变压器。

  小区的变压器烧坏了,需求小区业主来承当更换费用,依据又是什么呢?今日的《党风政风行风热线》直播中,国网杜蒙电业公司城南供电所所长徐广军作出了回答。

  据核实,该小区变压器及配套设备均由开发商出资建造,运用的过程中并未托付国网杜蒙电业公司代为保护 ,也未将产权移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矩:谁出资、谁获益、谁保护,变压器产权归于谁,就该由谁运转保护办理。

  又依据国家电力工业部发布《供电经营规矩》第四十六条第3款规矩:归于用户共用性质的供电设备,由具有产权的用户一起运转保护办理。

  在一些变压器归于自有产权的小区业主看来,供电部分收取电费,就应该办理、保护供电设备。可是,依据有关法令规矩,供电部分无权办理、保护这些专变共用的变压器,假如私行“越权”保护办理,不只违背内部事务相关办理规矩,乃至还要承当对外较大的法令危险。

  久远来看,为了可以更好的确保小区内用电设备安全安稳运转,业主委员会可依据有关法令法规,与供电部分积极主动交流洽谈,或将变压器产权移送电业局,或托付供电部分署理保护办理,以防止往后产生此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