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6年12月26日以电话、当面传达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6年12月3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柘中电气有限公司成套开关设备业务拓展,同意其向深圳智慧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200万元,资助方式为无息借款,由上海易普集机电有限公司做担保,资助期限至2017年3月31日。
公司不处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二、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后续经营计划,同意注销公司于2015年1月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柘中建设有限公司和上海柘中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并收回投资,其中上海柘中建设有限公司系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和部分固定资产出资设立,收回的资金将用于归还超募资金,固定资产部分尚未实际出资;上海柘中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系使用部分固定资产出资设立,尚未实际出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柘中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柘中电气”)为业务拓展需要,拟向深圳智慧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200万元,资助方式为无息借款,资助期限至2017年3月31日,由上海易普集机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深圳智慧云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易普集机电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该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第五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并经企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不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深南大道10128号南山软件园大厦东塔2001。
6、经营范围:建筑智能化通信网络设计咨询、软件的技术开发、系统集成、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机电工程、建筑装修工程;通信工程、 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6、经营范围:销售机电设施及配件,发电机组及配件、电子科技类产品、通信器材、环保设备、金属制作的产品、电气设备、厨卫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产品、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软硬件,机电设施(除特定种类设备)及发电机组的安装及维修,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设计、制作各类广告,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借款方式及期限:无息借款,借款期限至2017年3月31日,逾期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及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办法计算罚息;
3、风险控制措施:被资助方的借款由上海易普集机电有限公司做担保,担保期限至借款人如数归还本金和逾期罚息,担保范围为借款方应偿还的本金和逾期罚息;担保方保证除本次担保外不存在别的担保及资产抵押情况,同时承诺在被资助方归还全部借款前不会新增任何其他担保和资产抵押事项。
董事会认为,柘中电气此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系为其成套开关设备业务拓展需要,有助于扩大其销售规模,且具备较充分的保障措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处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本次对外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柘中电气有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及现金流情况良好,此次为业务拓展需要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扩大其销售规模,且具备较充分的保障措施,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公司不处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公司已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本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子公司对外提供2,200万元财务资助事项外,无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后续经营计划,为优化内部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现拟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柘中建设有限公司和上海柘中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港口与航道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桥梁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公路路面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地基与基本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各种混凝土预先制作的构件的生产、批发、零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信息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范围:货物运输代理,打包服务,人工搬运服务,人工装卸服务,仓储服务,物流装备信息咨询,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公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后续经营计划,为优化内部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注销上述全资子公司,其中上海柘中建设有限公司系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和部分固定资产出资设立,收回的资金将用于归还超募资金,固定资产部分尚未实际出资;上海柘中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系使用部分固定资产出资设立,尚未实际出资。
上述子公司注销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发生相应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产生实质性影响。注销上述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中小股东的利益。